防雷方案
1、必須在物體的頂部設(shè)一個或幾個障礙燈,如煙囪或其他類似性質(zhì)的建筑物,頂部障礙燈必須位于頂端下1.5米至3米之間。
2、如物體的頂部高于周圍地面45米以上、必須在中間層加設(shè)障礙燈,這些加設(shè)的中間層障礙燈的間距必須在頂部燈與地面間的每層燈距盡可能相等。采用低、中光強障礙燈、燈距必須不超過45米。
設(shè)置障礙燈層數(shù)N=H(高物體度)米*45米(燈的間距)
3、外形廣大的建筑物,設(shè)置的障礙燈應能從各個方面看出物體的輪廓,水平方向也可參考以45米左右的間距設(shè)置障礙燈。
4、高于150米的物體,在其頂端必須設(shè)置高光強障礙燈,并且應以中、高光強障礙燈組合使用,以顯示其存在。
二、各種光強障礙燈的選用(H為物體高度)
H>60米,采用中、高光強GZ-155型或GZ-90型,組合使用。
燈器采用上海泰蕾航標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生產(chǎn)的GZ系列長壽命航空障礙燈。
三、障礙燈的有效光強分別為
1、低光強障礙燈有效光強150cd,紅色閃光或常明。
2、中光強障礙燈有效光強1600cd,一般為紅色閃光.
3、高光強障礙燈有效光強4000cd,一般為白色閃光(背景強度<50cd)
四、防雷保護
1、頂端設(shè)置的航空障礙燈,應安裝避雷器,避雷器部分應與避雷帶等設(shè)施緊密連接。
2、建筑物中間部位安裝的航空障礙燈,需采用金屬網(wǎng)罩加以保護,并與燈具的金屬部分 均作接地處理。